您正在访问的是FX168财经网,本网站所提供的内容及信息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当地法律法规。× 关闭

FX168财经网>行业新闻>正文

CySEC要求受监管经纪商必须在4月12日前提交2018年交易量报告

文 / 浚滨来源:FX168财经网

廣告
廣告

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Finance Magnates周二(3月26日)报道称,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今日宣布,塞浦路斯投资公司(CIFs)都需要填写一份新表格,详细说明其2018年的交易量情况。受CySEC监管的零售经纪商均被归类为CIF。

新表格要求各经纪商报告其2018年的全部交易量,并必须分解为资产子类别。此外,还必须上报任何的保证金交易,需要包括杠杆金额。例如,如果我用100:1的杠杆交易100美元,上报的金额将是1万美元。

与此同时,经纪商还必须区分代表客户执行的交易和他们在自己账户上进行的任何交易。但是,做市商必须在客户交易部分报告其活动情况,以防止重复计算。

CySEC在本周二网站上发布的一份声明中指出,受监管公司必须在4月12日前提交该文件。监管机构指出,它不会向CIF发布进一步的提醒,该截止日期也不会延期,未能按要求提交报告的行为将导致罚款。

虽然这可能是一种新的监管形式,但这并不是CySEC首次从CIF收集交易量数据。过去,监管机构收集的包括交易量在内的数据已被用于加强监管。

校对:夏洛特

分享

相关文章

48小时/周排行

最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