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函〔2020〕450号通知,自2020年12月18日(周五)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其中动力煤期货21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我司决定上述品种的公司加收保证金标准不做调整,即自2020年12月18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2%,其中动力煤期货21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