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鄭商函〔2020〕450號通知,自2020年12月18日(周五)結算時起,動力煤期貨交易保證金水平調整為8%,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6%;其中動力煤期貨2101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20%。
我司決定上述品種的公司加收保證金標準不做調整,即自2020年12月18日結算時起,動力煤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水平調整為12%,其中動力煤期貨2101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24%。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則執行。
特此通知。
國泰君安期貨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