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0〕469号通知,大商所自2020年10月29日(周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维持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8%不变;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9%和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我司决定上述品种的公司加收保证金标准不做调整,即自2020年10月29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投机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投机和套期保值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13%和12%。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