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周五(12月20日)援引Finance Magnates(FM)报道,在历经为期数日的特朗普弹劾听证和表决后,和确定的是美国国会度过了繁忙的一周。
不过就在党派纷争之际,一项关于数字货币一系列法规的新的法案也问世。
据福布斯网站报道,该法案命名为2020年虚拟货币法案(Crypto-Currency Act of 2020),已经阐明联邦机构负责数字资产的规定。
事实上,该法案的讨论稿对“联邦数字资产监管者”或“联邦虚拟货币监管者”的身份指定了三家机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证监会SEC和金融犯罪执行网络FinCEN。
根据该法案,数字资产将被划分为三类:虚拟货币,虚拟大宗商品和虚拟证券。
讨论稿指出,关于“虚拟货币”的定义为“美国货币或基于一区块链或去中心化密码分类账合成衍生品的表现。”。这可以理解为去中心化载体或智能合约,以及以虚拟商品,虚拟货币或其他虚拟证券为抵押的表达。
就“虚拟证券”的理解,则被定义为“基于一区块链或去中心化密码分类账的所有债务、权益和衍生工具。”,排除部分包括在货币服务业务下经营的合成衍生品。
而“数字资产”则被定义为“虚拟大宗商品,虚拟货币或虚拟证券”。该法案的讨论稿也提供了关于人工稳定币,支持储备的稳定币和去中心化载体的定义。
三大指定机构的职责将更为清晰
该法案的讨论稿将虚拟大宗商品置于CFTC监管下,将虚拟货币通过美国财政部置于FinCEN监管下,将虚拟证券置于证监会监管下。
在透露给福布斯网站的报告中,前FDIC监管者Jason Brett写道,“这并非三家监管机构对新的资产划分共担责任的首个例子,”,其指出今年10月时三家机构都根据银行保密法就数字资产涉及的活动根据各自义务发表声明。
Brett还指出,FinCEN普遍更多被视为执法机构,而非传统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同时援引了FinCEN总监Kenneth Blanco在今年11月纽约区块链峰会上对FinCEN测试的内容。
其指出,“你应当告知你的审查机构,或像FinCEN这样的监管机构,你如何中和风险,辨识潜在的嫌疑行为,合规于回报和账簿记录的要求,包括基金差旅规则。你可以预期在审查时会被问及这些问题。”
一旦该法案被通过,则将表明美国地区虚拟货币领域监管清晰度的一大步,美国在过去持续批评虚拟货币领域缺乏监管。
然而美国向着监管虚拟货币的努力似乎在过去数月中有所加速,尤其是在Facebook宣布所谓的天秤币项目,计划构建全球虚拟货币网络后。
部分由SEC过去几个月和过去几年展开的操作已经招致了对该机构执法的指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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